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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治理校园非法网贷的对策与建议

发布:市政协委员于贤娇 浏览:498次

  作者:于贤娇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网络借贷业务极速发展,校园网贷已快速覆盖学生消费群体,在为学生提供便利、支持学生创业的同时,一些风险也逐渐浮出水面。关于校园网贷的各种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校园里“校园贷”的宣传广告随处可见,“零风险、低门槛、便捷化、零利息”等在不停的诱惑着涉世未深的学生。学生大多理财意识不强,独立掌控消费能力差,金融风险意识淡薄,在缺乏父母亲友监管下,极容易因过度的超前消费和享受心理而堕入“校园贷”的债务圈。一些网贷机构将目标对准学校,利用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网贷公司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是一种名副其实的高利贷,这已突破了校园贷的范畴和底线,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经调查,在校学生参与过网贷和校园贷行为,给自身学习和生活带来严重困扰的同时,还影响到正常的校园秩序,对校园安全形成严重的危机感。

  校园网贷是把双刃剑,对于确实需要网络金融服务的大学生而言,“校园贷”确实会是“雪中送炭”,但对于一些理财能力差、自控能力差、风险意识差的大学生而言,“校园贷”便会成为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罪魁祸首。而导致这些畸形出现的根源,是针对大学生预防“校园贷”陷阱的干预引导不到位和对“校园贷”监管不到位所致,比如部分“校园贷”非法讨债、人为诱惑大学生贷款等非法行为,理应受到打击治理。

  虽然针对校园网贷出现的各种风险,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但是《通知》中规范力度仍显不足。

  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做好网贷、校园贷防范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建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各学院、学校、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网络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和教职员工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的意识,尤其是每学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网贷和校园贷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2.建立规范的审核登记制度。对网贷公司需严格规范,进行审核登记后,颁发特许经营许可,方准进入校园运营。禁止无资质、无备案、不规范的网贷公司进入校园,未经审核登记而对学生群体发放贷款的机构,相关贷款行为于法律层面不予保护,从源头扼制违规放贷。

  二、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

  银监发(2017)26号文件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学校要利用网站、宣传展板、微信微博等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并通过典型案例把校园贷风险讲清讲透,提高学生对校园贷的判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进驻校园的网贷公司,其贷款金额上限、贷款范围、贷款利率、收费名目均需严格规范且予以公示。对于学生创业贷款、贫困学生贷款,在有校方相关证明文件证实的情况下,其贷款利息不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于学生消费贷款,必须经其监护人确认,对虚假报表、未经监护人确认发放的贷款利息不予保护。

  三、疏堵结合地做好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

  网贷平台规范确认借贷者本人信息,要求借贷者提供一份规范性视频录像,方可放贷,防止盗用身份信息等诈骗行为的发生,对于借贷者信息不全的情况,相关贷款行为于法律层面应不予保护。

  1.要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入校进行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鼓励师生对发现的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各学院要加强日常排查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后勤集团要及时清理校园各类借贷小广告。

  2.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网贷、校园贷专项排查,登记已参加或准备参加网贷、校园贷的师生员工尤其是在校学生的基本动向。要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师生员工中存在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师生员工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是在校学生的,辅导员应通过与家长的沟通,帮助学生制订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

  3.建立校园贷应急处理机制。监测和排查时,各单位发现师生员工参与不良网贷事件,要及时向学生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在校学生参与网贷和校园贷形成不良后果的,要会同学生家长及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将危害消灭在初始状态。

  4.鼓励学生自愿成立“拒绝校园贷青春不透支”宣传志愿者队伍,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鼓励志愿者组织开展宣誓、签名、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特点和个人专长,绘制、创作相关的宣传品,排演相关的文艺作品,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理性、健康的消费习惯。

  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1.要高度重视网贷、校园贷的防范和整治工作,对于在网贷、校园贷的防范和整治工作中,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刻认识当前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隐患的危害性。

  2.学生资助中心要加强资助宣传,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资助政策、清楚办理流程,同时要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体系。要做好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资助力度,推进精准资助。要认真做好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了解贫困生生活状况,畅通资助渠道,提高资助覆盖面,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着力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与成长成才。

  3.关注特殊群体,加强心理疏导。各学院要认真对待学生反映的网贷问题,辅导员、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消费明显高于其他同学、社会交往广泛、校外住宿、在外兼职、自主择业和创业、学习、行为、心理突然发生异常情况的学生,加强对外出实习(求职)学生、毕业班学生、请假休学学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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