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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

发布:市政协委员于贤娇 浏览:963次

  “平安出门**步,安全回家*后一程”,电梯已成为千家万户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但是,我们在享受电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为媒体频频报道的“电梯夺命”、“电梯伤人”事故担惊受怕。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数据,按电梯平均寿命20年测算,使用10年左右的电梯已进入老化的重要时期。我市一些早期建成的高层住宅小区,电梯正已在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据不少群众反映,小区电梯发生停运、关人、夹伤、运行控制系统不稳定、救援电话无效等问题时有发生,给我市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如何将电梯事故防患于未然,应引起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存在问题

  一是设备配置缺陷。小区开发商在建设初期工程中,为降低开发成本,对于电梯质量安全考虑不足,未考虑楼层较高、人员上下数量多,运行频繁等诸多因素,而配置了价格便宜档次较低的电梯,导致有些电梯部件损耗严重,而经常出现运行故障。

  二是管理意识淡薄。部分小区物业公司,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没有配备专门的电梯管理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多数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认识不足,不能执行法规规定的至少每15日保养一次的要求,有的仅是急修,坏了就修,修了又坏,电梯“带病运行”情况比较常见。

  三是住户使用不当。部分电梯用户缺乏电梯安全使用知识,不爱惜电梯,例如房屋装修和搬运家具时使用客用电梯运输水泥、沙子和家具,比如有的孩子在电梯里乱蹦乱跳,还不时按电梯的按钮等。这些行为客观上加快了电梯磨损,缩短了电梯使用寿命。

  四是安全监管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一般来说只是在发生电梯事故时,才启动监管部门、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对电梯使用环节、维护保养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监督不够。

  五是电梯维修经费不能专款专用。现在小区物业费虽然包含了电梯正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费用,但并没有明确和单列电梯资金,导致物业公司在电梯使用管理中能省就省,能带病运行就继续运行,遇到大的维修改造就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但房屋维修基金又不能短期申请到,所以导致了一系列的电梯隐患。缺少电梯故障鉴定的权威机构,部分物业滥用维修金,维修费用不公开。

  二、意见建议

  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准入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市场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退出制度,确保售出的电梯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防止劣质电梯流入市场,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加强96333电梯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应急协调指挥、咨询服务、风险监控和社会监督功能,促进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电梯安全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

  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督促有电梯的小区物业要配备电梯管理员,并对这些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电梯日常运行有效管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修保养,认真落实“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要求,定期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用现有智能监控技术,对每台电梯登记入册,实现远程监控,定期发布警示,提醒电梯使用单位按时维保等措施;完善督查检查机制,通过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检验意见反馈,业主投诉举报信息反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普及电梯安全知识。与新闻媒体、街道社区密切配合,通过报刊专栏、专题电视、小区广告等方式,宣传乘坐电梯的相关知识,让市民了解电梯运行原理和应急自救救人等方式,培养市民文明乘坐电梯良好意识。

  五是设立电梯维修专项资金。明确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用于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专项费用的占比,确保电梯维护管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专门的电梯故障部件更换的权威鉴定机构,使维修金真正使用到应该维修的部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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